未成年少女两度遭性侵,为交友不慎再敲警钟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4-22 15:49) 点击:722 |
泰州律师分析案情近日,原州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性侵未成年人一案进行宣判,以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张某被绳之以法罪有应得,但本案中被害人因过早步入社会,欠缺自我保护意识,致使自己遭受了无妄之灾,再次为未成年人正确交友敲响警钟,值得我们深思。 法院查明,2021年7月的一天,年仅16岁即已辍学多时的少女小花刷快手时认识了张某,在张某提出添加微信好友的请求后,小花未加思索予以了通过。几天后的晚上,小花闲转时偶遇了张某,一番聊扯后张某提出送小花回家。期间张某见小花穿着时潮,便心生歹念,驾驶小轿车来到了一处公墓,提出要和小花发生性关系,遭拒后便以将小花埋在墓地进行威胁,对小花实施了强奸行为,并用手机拍摄了小花的裸体视频。十余天后,惊魂未定的小花又收到了张某的威胁信息,以对外流传裸体视频为要挟再次要与其发生性关系,受到威胁的小花只得以删除视频为代价满足了张某的要求。然而,张某并未就此停止对小花的侵害,时隔不久,又第三次提出了非法要求。此时小花才恍然大悟,一味地妥协忍让只会让她受到更多的伤害,更加难以摆脱魔爪。小花报警后张某才被绳之以法。 法官警示:小花的悲惨遭遇令人唏嘘,过早地追求自主行为,但又缺乏分辨善恶的能力,又错把父母和学校的关爱当做束缚,错把谎言和陷阱当作别人的友好,一朝遭他人伤害后方知好好学习的重要性,方知父母和学校教育的含辛茹苦。奉劝所有的未成年人,在学习的年代千万认真学习、珍惜前途,因为一时任性,很多人生的美好就绝难挽回。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:4000110148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